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2012-11-12 16:50:22    来源:  作者: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冀价管〔2012〕82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
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2938号)精神,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销售情况,现将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价格为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在我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中备注栏中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的为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单独定价药品增补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仅限标明的生产企业执行。附表所列预充式药品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452号的有关规定,仅限生物制品执行。

  二、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亚叶酸钙25mg、100mg属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药品,继续按发改价格〔2006〕890号(冀价管〔2006〕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规定价格适用于省内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各医疗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我省各级医疗机构销售表列药品,现行中标零售价格高于本通知规定价格的要降下来,低于本通知规定价格的不能提高。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增补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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