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未对单次住院时长作出限制 群众利益受损者可反映

2024-04-12 13:14:58    来源:国家医保局  作者:

4月11日,在国家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同志表示,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我们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国家医保局反映(电话010-89061397)。

截至2023年底,全国超过9成统筹地区已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占比大幅下降至25%左右。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过所谓的“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等限制性规定;国家医保局正在建立DRG/DIP分组规则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先后启动了DRG和DIP国家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分阶段、抓重点、阶梯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到2023年底,即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全国超过9成的统筹地区已经开展了DRG或DIP的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占比大幅下降,现在为25%左右。医保支付结算更加科学合理,在减轻群众负担、基金高效使用、规范医疗机构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医保部门推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不是简单“控费”,而是通过医保支付的杠杆,引导医疗机构聚焦临床需求,采用适宜的技术因病施治、合理诊疗,避免人为的大检查、大处方、乱开药,更好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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