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逍遥颗粒
- 【规格】15g*10袋
- 【生产厂家】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32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逍遥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性 状】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
【功能主治】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 不调。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注意事项】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32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067000060;86900067000039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067000060[每袋装15g];86900067000039[每袋装6g(无糖型)]
产品名称 逍遥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格 每袋装15g;每袋装6g(无糖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20
编号 京20100183
企业名称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喜峰
企业负责人 杨喜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口服溶液剂、合剂、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4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23
省市 北京
生产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adm0008于201204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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