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藿香正气丸
- 【规格】60g
- 【生产厂家】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547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霍香正气丸
汉语拼音:huoxiangzhengqiwan
【成 份】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大腹皮、桔梗、茯苓、甘草、生姜、大枣。
【适 应 症】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规 格】60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暑湿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 装】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54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93400051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藿香正气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特一号
规格 每瓶装60克
剂型 丸剂(水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鄂20110144
企业名称 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权
企业负责人 左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特1号
分类码 HbZab
生产范围 糖浆剂、合剂、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微丸)、煎膏剂(膏滋)、栓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北省
生产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特1号;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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