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天麻头痛片(普林松)
- 【规格】0.3g*24片
- 【生产厂家】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074
- 【条形码】6932873122241
- 【药品本位码】86901248000244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天麻头痛片
汉语拼音:tianmatoutongpian
【成 份】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性 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至灰棕色;气微香,味微辛、苦
【适 应 症】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风寒头痛,血虚头痛,血瘀头痛
【规 格】 24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作用类别】 本品为头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铝箔—PVC包装;24片/盒
【有 效 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074
原批准文号 辽卫药准字(89)1488—25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4800024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天麻头痛片
英文名称 ----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13号
规格 每素片重0.3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5-01-19
编号 辽20100054
企业名称 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晋
企业负责人 韩连慧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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