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炎咳灵颗粒
- 【规格】10g*9袋
- 【生产厂家】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61
- 【条形码】6936894900925
- 【药品本位码】86905332000523
【产品名称】 感冒炎咳灵颗粒
【产品分类】 中成药-内科用药-清热剂
【是 否OTC】 是
【产品剂型】 颗粒
【产品规格】 每袋装10克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止咳。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咳嗽,咽喉肿痛 ;咽炎,扁桃体炎,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 孕妇禁用。
【药品类别】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主要成份】板蓝根、一枝黄花、一点红、甘草、生姜。辅料为糊精、羧甲基纤维素钠、甜菊素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46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3200052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感冒炎咳灵颗粒
英文名称 ----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
规格 每袋装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8-09-22
编号 赣20110139
企业名称 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军平
企业负责人 肖军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
分类码 HbZbZeF
生产范围 口服液、合剂、糖浆剂、片剂、硬胶囊剂(A线、B线)、颗粒剂(A线、B线)、散剂、酒剂、酊剂、曲剂、口服溶液剂、喷雾剂、口服混悬剂、药用辅料(八角茴香油)、提取物(天然冰片、薄荷脑、薄荷油、广霍香油、牡荆油、莪术油、肉桂油、桉油、丁香罗勒油、甘草浸膏、甘草流浸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
adm0008 201206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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