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感情)
- 【规格】10粒
- 【生产厂家】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412
- 【药品本位码】86903594000725
通用名: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商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英文名: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汉语拼音:Fufang anfenwan'an jiaonang
主要成分: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的小丸。
【药理作用】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一甲型”流感病毒,可抑制病毒繁殖;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可增强解热,镇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致之各种症状。
【适应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1粒)。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不良反应】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相互作用】1、本品不应与含有酒精的饮料,巴比妥类,苯妥英钠及氯霉素同服。 2、长期服用本品或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服有增加肾毒性之危险。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不推荐使用。
【老人用药】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
【药物过量】 超量服用应严密观察副作用和中毒的发生,注意监测血压、脉博、呼吸及体温。如服用超过8片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或胃痉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疸。服药过量时应立即洗胃、催吐、大量补液利尿、酸化尿液以增加药物排泄,并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拮抗剂乙酰半胱氨酸,不得给活性炭,因可影响解毒药的吸收;乙酰半胱氨酸首次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用药,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拮抗药宜早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应给予其他对症与支持疗法。并观察有无动作过多、惊厥、心律失常及低血压等情况,按需要分别给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律失常药。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341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59400072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t and Amantadine lydrochlo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修正路36号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25g,盐酸金刚烷胺0.1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2
编号 吉HbZb20010200
企业名称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修涞贵
企业负责人 修涞贵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通化市修正路36号
分类码
生产范围 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喷雾剂、橡胶膏剂、搽剂、洗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06-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0-12-31
省市 吉林省
生产地址 通化市修正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