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麝香祛痛气雾剂
- 【规格】65ml
- 【生产厂家】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63058
- 【药品本位码】86904681000789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麝香祛痛气雾剂
汉语拼音:she xiang qu tong qi wu ji
【作用类别】本品为骨伤科软组织扭挫伤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规 格】每瓶内容物重72克,含药液56毫升
【用法用量】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34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83400002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麝香祛痛气雾剂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洪山村
规格 每瓶内容物重72g,含药液56ml
剂型 气雾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鄂20100171
企业名称 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艳
企业负责人 苏艳
企业类型 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红山村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气雾剂、酊剂(外用)、喷雾剂、搽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北省
生产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红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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