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状】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适 应 证】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1支),日2次,小儿酌减。
【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考,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65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298000311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蛇胆川贝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长春市长吉南线三道段288号
规格 每支10ml
剂型 糖浆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18
编号 吉20110027
企业名称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玉石
企业负责人 马玉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东丰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含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糖浆剂、合剂、颗粒剂、片剂(头孢菌素类)、搽剂、溶液剂(外用)*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吉林省
生产地址 长春市长吉南线三道段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