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商品名/商标】
华北制药
- 【规格】10粒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PH101、羟丙甲纤维素E5、硬脂酸镁。
- 【性状】华北制药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不良反应】1.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等,可自行恢复。2.偶见皮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 【禁忌】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14.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15.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一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可增强解热、镇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
- 【贮藏】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980
- 【生产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53号
- 【条形码】6937900902520
- 【药品本位码】869027020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