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 【商品名/商标】
佐今明
- 【规格】10ml*12支
- 【生产厂家】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851
- 【条形码】6927540903018
- 【药品本位码】86903228000572
【成 分】石膏、知母、金银花、连翘、黄芩、栀子、龙胆草、扳蓝根、玄参、地黄、麦冬。
【性 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作用类别】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燥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支—2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禁 忌】孕妇忌服。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
【有 效 期】2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5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22800057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新乡市华兰大道459号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07
编号 豫20100102
企业名称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国生
企业负责人 王国生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乡市华兰大道459号
分类码 HbZbY
生产范围 糖浆剂、口服液、合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燀制、炒制、炙制、煅制)。*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散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南省
生产地址 新乡市华兰大道459号*新乡市原阳工业区农行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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