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规格】20粒
- 【生产厂家】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11
- 【药品本位码】86902152000207
【功能主治】: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注意事项】:
1. 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 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15200020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o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安县花荄镇圣科路
规格 复方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4-20
编号 川20100302
企业名称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耿福能
企业负责人 耿福能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安县花荄镇圣科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四川省安县花荄镇圣科路*四川省安县花荄镇金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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