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特比奈芬乳膏
- 【商品名/商标】
芙特抒
- 【规格】15g
- 【生产厂家】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206
- 【药品本位码】86905583000013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适应症】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规格】 1%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效1-2周。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局部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贮藏】 密闭,室温保存。
【包装】 铝质软管装,15克/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206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WS1-(X-115)-2004Z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9年03月16日
【生产企业】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20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583000013;86905583000266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583000013[10g:100mg];86905583000266[20g:0.2g]
产品名称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英文名称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Cream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45 号
规格 10g:0.1g;20g:0.2g
剂型 乳膏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5-11-28;2006-03-17
编号 滇20110009
企业名称 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振宇
企业负责人 郭振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
分类码 HbZa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合剂、软膏剂(含激素类)、煎膏剂、酊剂(外用)、搽剂、洗剂(含激素类)、片剂、丸剂(水蜜丸)、软胶囊剂、颗粒剂、栓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喷雾剂*原料药(豆腐果素、龙血竭)、中药前处理车间、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云南省
生产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45号*昆明五华区黑林铺大塘办事处小屯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