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萘甲唑林滴鼻液
- 【规格】10mg:10ml
- 【生产厂家】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227
- 【条形码】6906291000290
- 【药品本位码】86901840000574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作用类别】本品为耳鼻咽喉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毒理】盐酸萘甲唑林为咪唑林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1受体作用而引起血管收缩,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药代动力学】
【适应症】用于儿童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用法和用量】滴鼻。6岁以上儿童专用,一次每鼻孔2-3滴。
【不良反应】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禁忌】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使用本品时不能同时使用其他滴鼻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22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84000057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
英文名称 Naphazoline Hydrochloride Nasal Drop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规格 10ml:10mg
剂型 滴鼻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鄂20110070
企业名称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旭
企业负责人 叶继革
企业类型 股份制(非上市)
注册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分类码 HabZbCb
生产范围 原料药(利巴韦林、阿昔洛韦、托吡卡胺、色甘酸钠、盐酸萘甲唑啉、门冬氨酸洛美沙星、加替沙星、萘哌地尔、聚乙烯醇、甲磺酸加贝酯)。*盐酸曲马多注射液)、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栓剂、酊剂(外用)、搽剂、灌肠剂、涂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北省
生产地址 1.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东路92号*/2..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冻干粉针剂(Ⅰ车间、II车间)、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第二类精神药品*
更多相关:盐酸萘甲唑林滴鼻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