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
- 【商品名/商标】
花红
- 【规格】10g*10袋
- 【生产厂家】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180
- 【条形码】6920390000531
- 【药品本位码】8690518400051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
【功能主治】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规 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4.6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禁 忌】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8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184000511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柳州市柳江县柳堡路529号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13
编号 桂20110043
企业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韦飞燕
企业负责人 韦飞燕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柳州市柳江县柳堡路529号
分类码 HbZbY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糖浆剂、茶剂、口服溶液剂、酊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煮制、炖制)、酒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广西柳州市柳江县柳堡路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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