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胃灵颗粒
- 【规格】5g*9袋
- 【生产厂家】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255
- 【条形码】6925825301184
- 【药品本位码】86905345000152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胃灵颗粒
汉语拼音:Weiling Keli
【成份】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辅料为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适应症】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泛酸。
【规格】 每袋装5g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每袋装5g,每盒9袋。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399200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255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05月22日
【生产企业】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25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4500015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胃灵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安远县龙泉路139号
规格 每袋装5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13
编号 赣20110041
企业名称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春山
企业负责人 唐春山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欣山镇龙泉路139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欣山镇龙泉路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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