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3g*12袋
- 【生产厂家】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587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 Keli
【成份】板蓝根。辅料为糊精和甜味剂。
【性状】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腮部肿胀;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袋装3克(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复合膜。每盒装12袋。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587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0年09月17日
【生产企业】 昆明圣火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58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603000030;86905603000023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603000030[每袋装3g(无蔗糖)];86905603000023[每袋装10g]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华路2号
规格 每袋装10g;3g(无蔗糖)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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