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3g*12袋(无糖)
- 【生产厂家】广西广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46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 Keli
剂 型:颗粒剂
【成 分】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微苦(无糖型)。
【功能主治】用于病毒性感冒,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糖型)或一次3-6g(无糖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过敏反应、消化系统和造血系统不良反应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4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083000032;86905083000056;86905083000049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083000032[每袋装3克];86905083000056[每袋装5克];86905083000049[每袋装10克]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广明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
规格 每袋装3克;5克;10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03
编号 桂20110034
企业名称 广西广明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费善芬
企业负责人 费善芬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酊剂(外用)、酊剂(内服)、口服溶液剂、流浸膏剂、散剂、合剂、原料药(银杏叶提取物)、硬胶囊剂、滴丸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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