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清肺抑火片
- 【规格】12s*3板
- 【生产厂家】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677
- 【条形码】6924475030420
- 【药品本位码】86905667000519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肺抑火片
汉语拼音:Qingfei YihuoPian
【作用类别】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黄芩、栀子、天花粉、桔梗、知母、大黄、前胡、黄柏、苦参。辅料为:淀粉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功能主治】清肺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规 格】每片重0.6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风寒咳嗽、脾胃虚寒者及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有效期】36个月
【包装】12粒*3板/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677
【生产企业】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677
原批准文号 ZZ-2404-滇卫药准字(1995)第001860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66700051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清肺抑火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384号
规格 每片重0.6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6-21
编号 滇20110082
企业名称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焦家良
企业负责人 焦少良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注册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84号
分类码 HabZa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酒剂、酊剂、搽剂、煎膏剂、原料药(水杨酸镁、盐酸小檗碱)、中药前处理车间、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云南省
生产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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