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 【规格】0.5g*100s
- 【生产厂家】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010
- 【药品本位码】86905840001821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痛经、神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 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3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晶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 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贮 藏】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01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840001821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北西路
规格 0.5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15
编号 琼20100046
企业名称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又峰
企业负责人 李秀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五指山市河北西路(原海南制药厂内)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小容量注射剂;软胶囊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混悬剂,糖浆剂,酊剂,流浸膏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苯巴比妥片);原料药(萝芙木、利血平、盐酸小檗碱、盐酸赛庚啶)*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8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海南省
生产地址 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北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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