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规格】2g*12袋
- 【生产厂家】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1177
- 【药品本位码】86904827000314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性 状】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10~150.5~1
4~616~211~1.5一日3次
7~922~271.5~2
10~1228~322~2.5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177
原批准文号 闽卫药准字(1996)第000122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82700031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英文名称 Pediatric Paracetamol,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Gran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魁岐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2-12-18
编号 闽20111001
企业名称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思民
企业负责人 徐燕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9号
分类码 HabCb
生产范围 片剂(含激素类、头孢菌素类、抗肿瘤类、第二类精神药品( 苯巴比妥片、 阿普唑仑片、 氯硝西泮片))、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散剂、干混悬剂、大容量注射剂(玻瓶、塑瓶、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类)、原料药(呋咱甲氢龙、新福菌素、吗替麦考酚酯、卡洛磺钠、马来酸噻吗洛尔、替米沙坦、盐酸法舒地尔、盐酸替罗非班)*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福建省
生产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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