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 【规格】9粒
- 【生产厂家】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808
- 【药品本位码】86902844000119
【处 方】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类 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80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84400011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东)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150mg,盐酸金刚烷胺5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4
编号 晋HabCbXb20050052
企业名称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永禄
企业负责人 薛永禄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东)
分类码
生产范围 原料药(虫草被孢菌粉)、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洗剂、熨剂、精神药品;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06-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0-12-31
省市 山西省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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