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规格】10粒
- 【生产厂家】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601
- 【条形码】6934859410366
- 【药品本位码】86902038000147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处 方】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类 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60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03800014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t and Amantadine Iydrochlo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开发区
规格 复方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5-07
编号 川20100362
企业名称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企业负责人 杨建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航港大道二段281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原料药(利福平、利福定)*片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正兴镇*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航港大道二段281号*
adm0008 20120604 编辑
更多相关:复方氨酚烷胺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