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川贝精片
- 【规格】0.28g*50s
- 【生产厂家】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094
- 【条形码】6906442000636
- 【药品本位码】86905218000142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川贝精片
汉语拼音:Fufang Chuanbeijing Pian
【成 份】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滑石粉、蔗糖、明胶、淀粉、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功能主治】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 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723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094
药品本位码 8690521800014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川贝精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城向阳路40号
规格 每片重0.28g
剂型 片剂(薄膜衣)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9-12-17
编号 桂20110075
企业名称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小森
企业负责人 唐小明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城向阳路40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茶剂、糖浆剂、合剂、酊剂、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城向阳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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