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陈香露白露片
- 【规格】0.52g*50s
- 【生产厂家】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836
- 【条形码】692599580085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陈香露白露片
汉语拼音:Chenxiang Lubailu Pian
【作用类别】
【成 份】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甘草、次硝酸铋、碳酸氢钠、碳酸镁、氧化镁。
【性 状】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功能主治】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规 格】每片重0.3克(含次硝酸铋0.066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 忌】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含次硝酸铋、碳酸镁、氧化镁、碳酸氢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83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237000260;86905237000284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237000260[每片重0.5g(含次硝酸铋 0.110g)];86905237000284[每片重0.52g(含次硝酸酸铋0.110g)(薄膜衣片)]
产品名称 陈香露白露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10号
规格 每片重0.5g(含次硝酸铋 0.110g);每片重0.52g(含次硝酸酸铋0.110g)(薄膜衣片)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10
编号 桂20110009
企业名称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凡耀
企业负责人 钟凡耀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10号
分类码 HbZbF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糖浆剂、酒剂、口服溶液剂、搽剂、煎膏剂、药用辅料(水果型薄膜包衣预混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10号*广西桂林平乐县城正北街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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