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十全大补膏
- 【规格】400g
- 【生产厂家】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657
- 【药品本位码】86901934000152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十全大补膏
[成 份] 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黄芪、肉桂。辅料为蜂蜜。
[性 状]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四肢不温。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65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93400015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十全大补膏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特一号
规格 ----
剂型 煎膏剂(膏滋)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鄂20110144
企业名称 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权
企业负责人 左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特1号
分类码 HbZab
生产范围 糖浆剂、合剂、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微丸)、煎膏剂(膏滋)、栓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北省
生产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特1号;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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