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一清颗粒
- 【规格】7.5g*12袋
- 【生产厂家】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13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一清颗粒
汉语拼音:Yiqing Keli
剂 型:颗粒剂
【成 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作用类别】本品为实火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7.5克1(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 忌】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有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13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95700008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一清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威海市泰山路692号(华夏工业园)
规格 每袋装7.5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23
编号 鲁20100218
企业名称 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春亭
企业负责人 夏春亭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威海市泰山路692号(华夏工业园)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盐酸贝尼地平、盐酸舍曲林)*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东省
生产地址 威海市泰山路692号(华夏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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