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酚伪麻片Ⅱ
- 【商品名/商标】
利乐
- 【规格】9片
- 【生产厂家】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183
- 【药品本位码】86900301000030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或白色囊形薄膜衣片。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或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失眠、心悸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8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30100003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酚伪麻片Ⅱ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Ⅱ
商品名 利乐
生产单位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东省普宁市下架山工业区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325g;盐酸伪麻黄碱30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粤20110335
企业名称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兴田
企业负责人 马兴田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分类码 HabZbY
生产范围 1、 普宁市科技工业园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颗粒剂。2、 普宁市下架山工业区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3、 普宁市科技工业园(东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6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1、 普宁市科技工业园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颗粒剂。2、 普宁市下架山工业区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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