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咳嗽颗粒
- 【规格】10g*10袋
- 【生产厂家】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341
- 【条形码】6924245122157
- 【药品本位码】86905716000187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咳嗽颗粒
汉语拼音:Ganmao Kesou Keli
[成 份]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性 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规 格] 每袋重10克(相当于原药材8.2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341
原批准文号 ZZ-2638-滇卫药准字(1995)第002105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71600018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感冒咳嗽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建宁西路
规格 每袋重10g(相当原生药材8.2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6-21
编号 滇20110114
企业名称 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光雄
企业负责人 余惠玲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和西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膏剂、酒剂、片剂、酊剂、糖浆剂、凝胶剂、搽剂、原料药(盐酸小檗碱)、中药前处理车间、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云南省
生产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和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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