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蛤蚧定喘丸
- 【规格】60丸(水蜜丸)
- 【生产厂家】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5345
- 【药品本位码】86903391000348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蛤蚧定喘丸
汉语拼音:gedingchuanwan
【成 份】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适 应 症】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用法用量】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哮病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34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39100034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蛤蚧定喘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
规格 ----
剂型 丸剂(水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28
编号 吉20110104
企业名称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国兴
企业负责人 王立波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
分类码 HbZbY
生产范围 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丸) 、片剂 、硬胶囊剂 、散剂 、颗粒剂 、煎膏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吉林省
生产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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