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
- 【规格】10g*10袋
- 【生产厂家】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392
- 【药品本位码】86905183000086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冲剂)
汉语拼音:Fufang Luohanguo Zhike Keli
剂 型:颗粒剂
【成 分】罗汉果、百部、枇杷叶、白前、桔梗等。
【性 状】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作用类别】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禁 忌】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 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4.6克)
【贮 藏】密封。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39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18300008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1、南宁市良庆区团结路101号;2、南宁市大沙田开发区金象大道97号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28
编号 桂20110036
企业名称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其忠
企业负责人 何其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大沙田团结路101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合剂、酊剂(内服)、搽剂(外用)、溶液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团结路101号*南宁市隆安华桥经济区龙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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