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阿司匹林肠溶片
- 【规格】25mg*100片
- 【生产厂家】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080
- 【药品本位码】86900154000140
【性 状】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口服。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 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有 效 期】12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208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15400014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阿司匹林肠溶片
英文名称 Aspirin Enteric-coated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乙1号
规格 25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28
编号 京20100159
企业名称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 波
企业负责人 李士鑫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乙1号
分类码 Ha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凝胶剂、颗粒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原料药(别嘌醇、盐酸吡格列酮、盐酸氨溴索、天麻素、马来酸氯苯那敏、乳酸钙、阿奇霉素、对氨基水杨酸钠、盐酸苯海拉明、甲氧氯普胺、重酒石酸间羟胺、甲巯咪唑、呋喃唑酮、藻酸双酯钠、肌醇、葡萄糖酸钙、卡马西平、盐酸雷尼替丁、尼群地平、葡萄糖酸锌、呋塞米、磺胺甲噁唑、盐酸地芬尼多、联苯双酯、硝酸异山梨酯、卡托普利、茶苯海明、水杨酸镁、泛酸钠、酚酞、盐酸洛贝林、苄达赖氨酸、卡洛磺钠、乳酸米力农、胸腺五肽、福辛普利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3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22
省市 北京
生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乙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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