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品 名:小柴胡颗粒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28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131000501;86902131000518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131000501[每袋装10g];86902131000518[每袋装3g(无蔗糖)]
产品名称 小柴胡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68号
规格 每袋装10g;3g(无蔗糖)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21
编号 川20100226
企业名称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玉君
企业负责人 秦玉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68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散剂、酊剂、糖浆剂、流浸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