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片
- 【规格】12片
- 【生产厂家】山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763
- 【条形码】6937987817830
- 【药品本位码】86902975000095
[成 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性 状] 淡黄色片。
[适 应 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763
原批准文号 晋卫药准字(1996)第144004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97500009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片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山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山西省垣曲县黄河路1号
规格 复方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3-07-01
编号 晋20110142
企业名称 山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星星
企业负责人 李成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黄河路1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山西省太原市汇丰街110号原料药(吉非罗齐)*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西省
生产地址 山西省垣曲县黄河路1号*山西省太原市汇丰街110号原料药(吉非罗齐)*
adm0008 201205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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