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规格】0.15g*24粒
- 【生产厂家】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956
- 【药品本位码】86902612000112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作用类别】本品为抗酸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用法用量】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不良反应】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禁 忌】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095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61200011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英文名称 Raniti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河北内邱医药生产基地
规格 0.15g(按C13H22N4O3S计)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17
编号 冀20100085
企业名称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建瑞
企业负责人 马民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内邱医药生产基地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散剂、口服液、合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糖浆剂、酊剂、煎膏剂(膏滋)*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北省
生产地址 河北内邱医药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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