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暖宫七味丸
- 【规格】15s*3板
- 【生产厂家】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234
- 【药品本位码】86903891001678
【药品名称】暖宫七味丸
【拼音名称】Nuangong Qiwei Wan
【成 分】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主 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贮 藏】密闭,防潮。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23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89100167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暖宫七味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规格 每10粒重2g
剂型 丸剂(水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19
编号 内20100009
企业名称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郝艳涛
企业负责人 郝艳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台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 呼市如意开发区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散剂、糖浆剂、口服液、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酊剂[(内服、外用(含激素类)]、灌肠剂、凝胶剂、乳膏剂(含激素类)、煎膏剂、合剂、茶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内蒙古
生产地址 呼市如意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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