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阿咖酚散
- 【规格】100包
- 【生产厂家】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41
- 【条形码】6906200930823
- 【药品本位码】8690212400001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阿咖酚散
[成 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性 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 忌]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遮光,在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4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12400001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阿咖酚散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Caffeine and Aspirin Powder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阆中市阆南桥街13号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6g,阿司匹林0.23g,咖啡因30mg
剂型 散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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