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感冒灵片
[成 份]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功能主治]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14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17800004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感冒灵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中天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工业园8号
规格 每1片含原药材6.25g;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09
编号 桂20110093
企业名称 广西中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劳雪红
企业负责人 苏明凯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工业园8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糖浆剂、硬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工业园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