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10g*20袋
- 【生产厂家】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975
- 【条形码】692116651388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成 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97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297000038;86900297000045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297000038[每袋装5g];86900297000045[每袋装10g]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东省连平县城石龙工业园
规格 每袋装5g,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18
编号 粤20110542
企业名称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志强
企业负责人 杨志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连平县城石龙工业园
分类码 HbZbC
生产范围 广东省连平县城石龙工业园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溶液剂(外用),合剂,口服液,精神药品(地西泮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7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广东省连平县城石龙工业园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溶液剂(外用),合剂,口服液,精神药品(地西泮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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