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10g*20袋
- 【生产厂家】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600
- 【药品本位码】86905329000031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成 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60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29000031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小蓝工业园富山大道929号
规格 每袋装10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29
编号 赣20110123
企业名称 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凤林
企业负责人 彭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29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激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糖浆剂、合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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