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益母草颗粒
- 【规格】15g*10袋
- 【生产厂家】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539
- 【条形码】6904066100107
- 【药品本位码】86900703000249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益母草颗粒
[成 份]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53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70300024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益母草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规格 每袋装15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9-12-04
编号 沪20110114
企业名称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二山
企业负责人 何华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合剂、露剂、糖浆剂、煎膏剂、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3-29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上海市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adm0008 201205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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