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鱼腥草片
- 【规格】0.41*36片
- 【生产厂家】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562
- 【条形码】6923671401263,6923671406046
- 【药品本位码】86903204001296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鱼腥草片
汉语拼音:Fufɑnɡ Yuxinɡcɑo Piɑn
[成 份]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聚维酮K30乙醇溶液、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包衣材料为薄膜包衣预混剂。
[性 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 每片重0.41克(薄膜衣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56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20400129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鱼腥草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东路
规格 每片重0.41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19
编号 豫20100024
企业名称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遂成
企业负责人 周遂成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郑市人民中路6号
分类码 HabZbC
生产范围 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注射液)、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溶液剂、口服溶液剂、酊剂(外用)、搽剂(含激素类)、凝胶剂(口服)、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滴眼剂(含激素类)*原料药(盐酸利托君、甲磺酸帕珠沙星、氢溴酸高乌甲素、恩替卡韦、阿托伐他汀钙、硫酸氢氯吡格雷、胶体果胶铋、匹多莫德、盐酸丙美卡因、盐酸阿比多尔)*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南省
生产地址 新郑市人民中路6号*新郑市人民东路*新郑市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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