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份】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894
原批准文号 ZZ-2675-黑卫药准字(1993)第200388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82000172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牡丹江市西祥伦街88号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3-03-25
编号 黑20110087
企业名称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祥成
企业负责人 王喜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34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液、酒剂、散剂、原料药(曲克芦丁、尼美舒利、硒酵母、藻酸双酯钠、尼可地尔、磷酸苯丙哌林、维酶素)、丸剂(水丸、浓缩丸、蜜丸、水蜜丸)、乳剂、合剂、口服溶液、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炒、烫、蒸、酒制、盐制、醋制、蜜炙、炖、燀、制碳、姜炙、制霜、水飞、煨)*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牡丹江市西祥伦街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