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抗感灵片
- 【规格】18片
- 【生产厂家】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636
- 【药品本位码】86901343001368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抗感灵片
[成 份]人工牛黄、对乙酰胺基酚、小薛根提取物、板蓝根、北豆根提取物、菊花。辅料为滑石粉、蔗糖、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糖衣片,显黄褐色,味苦。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消炎。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咽部痒痛,咳嗽头痛,周身酸痛,发热,及由感冒引起的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636
原批准文号 ZZ-4500-辽卫药准字(1998)第0022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34300136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抗感灵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规格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9-13
编号 辽20100007
企业名称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喆
企业负责人 赵喆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丸剂(水丸)、散剂、丸剂(水蜜丸)、丸剂(微丸)、口服液、合剂、糖浆剂、酒剂、橡胶膏剂、巴布膏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更多相关:抗感灵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