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喘咳宁片
- 【规格】45片
- 【生产厂家】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908
- 【药品本位码】86901224000657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喘咳宁片
汉语拼音:chuankeningpian
【成 份】麻黄、猪胆汁、苦杏仁霜、桔梗,甘草。辅料为淀粉。
【性 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适 应 症】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规 格】45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哮病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嚷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嚷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
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宣长期服用。
7.儿童、孕妇。体履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药用铝塑板,45片/盒
【有 效 期】3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908
原批准文号 ZZ-2833-辽卫药准字(1996)第0046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2400065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喘咳宁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顺天545号
规格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9-13
编号 辽20100161
企业名称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淑华
企业负责人 黄照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顺天村545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植入剂、原料药(苦参碱、苦参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顺天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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