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酮康唑乳膏
- 【商品名/商标】
东药
- 【规格】15g:0.3g
- 【生产厂家】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398
- 【条形码】6935030501033
- 【药品本位码】86904083000264
【成 份】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脂、防腐剂(羟苯乙脂)。
【性 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红色软膏。
【适 应 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玻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不良反应】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39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08300026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酮康唑乳膏
英文名称 Ketoconazole Cream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山东省东明县黄河路方明段
规格 15g:0.3g
剂型 乳膏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28
编号 鲁20100313
企业名称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洪智
企业负责人 徐少民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东明县黄河路方明段
分类码 HabZbC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原料药(酚磺乙胺、贝诺酯、吡罗昔康、溴米索伐、茜草双酯、地蒽酚、丙戊酸钠、雷奈酸锶、单硝酸异山梨酯、盐酸罗哌卡因、丹皮酚磺酸钠、尼麦角林、格列齐特、吉非罗齐、硫酸氢氯吡格雷、奥美沙坦酯、阿仑膦酸钠、兰索拉唑、阿托伐他汀钙、盐酸法舒地尔、盐酸氨溴索、左乙拉西坦)、精神药品(盐酸氯胺酮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干混悬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东省
生产地址 山东省东明县黄河路方明段*
adm0009于201204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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