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规格】10g*10袋
- 【生产厂家】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005
- 【药品本位码】86905153000436
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成份】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4.请光眼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巴比妥类、苯妥英钠及氯霉素同服。
2.长期服用本品或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服有增加肾毒性之危险。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00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15300043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Gran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冲32号
规格 ----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8-23
编号 桂20110078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广西省
企业名称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沙伟明
企业负责人 莫武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冲32号
生产地址 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冲32号*
生产范围 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内服)、硬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片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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