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明目地黄丸
- 【规格】9克*10丸
- 【生产厂家】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184
- 【药品本位码】86901215000437
【成 份】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性 状】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适 应 症】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作用类别】 本品为迎风流泪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2、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3、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有 效 期】 五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184
原批准文号 ZZ-0231-辽卫药准字(1996)第0088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1500043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明目地黄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和乎街四段112号
规格 每丸重9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6-21
编号 辽20100229
分类码 Zb
备注
省市 辽宁省
企业名称 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臻
企业负责人 邢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和平街四段112号
生产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和平街四段112号*
生产范围 片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散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4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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