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口炎颗粒
- 【商品名/商标】
丽珠
- 【规格】3g*10袋
- 【生产厂家】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341
- 【条形码】6914036001228
- 【药品本位码】86902144000284
【通用名称】口炎颗粒
【拼 音 名】kouyan Keli
【成 份】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胃火上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g(1-2袋)一日3次,小儿减半。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 效 期】一年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34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14400028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口炎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彭州市外北街56号
规格 每袋装3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02
编号 川20100232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四川省
企业名称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德胜
企业负责人 曾永清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彭州市天彭镇外北街56号
生产地址 四川省彭州市外北街56号*
生产范围 丸剂(水丸、水蜜丸)、糖浆剂、合剂、软胶囊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酒剂(外用)(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口服液*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426 编辑
更多相关:口炎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