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 应 症: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用法用量: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主要成分: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保 质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23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11700030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裕隆路37号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口服液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3-23
编号 鲁20100193
分类码 Zb
备注
省市 山东省
企业名称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桂林
企业负责人 陈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裕隆路37号
生产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裕隆路37号*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散剂、硬胶囊剂、口服液、糖浆剂、丸剂(水丸)*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511 编辑